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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同事的老父亲,93岁,没病没灾,大年初五,吃完早饭,一家人坐在堂屋聊天,重孙子坐在他脚脖子上,他腿一抬一抬的给重孙子轧轧板,一家人有说有笑,突然老父亲头一歪,不动了,他们赶快围上去叫,一边打120,可是老人几分钟就过去了。
这算是一个好结局吧。
我外公,我外公凌晨4点钟和我外婆说:我走了。
外婆骂他:天还没亮你上哪去啊。
外公说:车到上前必有路……
外婆也没多想,外公后面也没说话,直到我大舅6点到外公身边,才发现外公已经走了,享年80岁
我外公一辈子,心地善良,年轻时命也挺苦的,16岁父母双亡,他顶起一个家,最小的弟弟当时才2岁,我外公把他拉扯大,直到他弟弟娶妻生子
外公也很能干,没上过一天学,但生意做的挺好,卖茶壶窑,那年代我外公家有存粮,在庄子上算是有钱人家,听我妈说她小时候,我外公曾收留一对乞讨母子,那对母子在我外公家吃住几个月,那年代多少饿死的,每家能吃饱就不错了,这也许就是善有善报,我外公没受一点罪就这样走了
我们孙子辈的都很喜欢我外公,记得小时候我也是留守儿童,我外公那会70多岁了,骑着小三轮车,每次去集市回来经过我放学的路段,就坐路边等我,那会又没手机,就坐那等,外公会给我买好些吃的和水果让我带回家,每次拿过东西看着外公骑车远去的背影,泪水在眼眶里,父母不在身边,外公心疼我们,有好吃的就送给我们,至今我还经常梦到外公外婆,好想他们
父亲的青少年时代是特殊的年代,高中毕业后根本不存在考大学的机会,只能回家务农,然后娶了一字不识的母亲。
因为父亲上学时出了名的学霸,所以被村里选去做了民办教师,所以在我记忆中,父亲一直是老师和农民二者身份合二为一的。
农村民办学校老师都是这样,下课去地里种田。
后来恢复高考,父亲很羡慕那些能参加高考的老高中生,然而当时的规定是以前毕业的高中生如果要参加高考,必须是未婚的,很遗憾,我父亲结婚早,当时已有了大姐了。
父亲只能把这遗憾长留在心中一生。
父亲的是教语文的,爱读书,有空喜欢给孩子们讲故事,读书,别的男人去打牌,喝酒,抽烟的时间父亲用来陪伴孩子。
父亲是一个比较柔情敏感的男人,有时候给我们读动人的故事,读到感人处,会有泪水滑落。
他对我们几个孩子的培养特别的重视,在那个年代,别家的孩子放学就去农田干活,父亲却不管再忙,都很少让我们长时间去地里干活,总是把学习排在第一位,哪怕作业完成了,也要在父亲的安排下读课外书,背古诗词。
因为种菜的收入要远多于做其他农作物,但种菜就比较麻烦比较忙。
那几年,父亲在菜园里搭一个茅草庵,常常忙到很晚就睡在田里,一大早起来就又起来干活,干完一阵活才匆匆去学校。
由于当时父亲是教的小学语文,而他有很扎实的文学水平,即使他在田里忙得更多,但丝毫不影响他的教学成绩,他以一个民办老师的工资教出了全镇第一名的成绩,并被评为优秀教师。
每周七天,周一到周五,都由母亲骑着三轮车去集上卖菜,周末两天,则由父亲和母亲兵分两路去不同的集市卖菜。
有时候菜成熟的旺盛期,光靠赶集无法全部卖出,父亲在周末时就会上午赶集,集市一到中午就逐渐散场结束,于是就匆匆地买两个烧饼,或者吃两个早上带的冷馒头,直接就又开始到附近的各个村里售卖。
常常忙到日落西山,才回到家。
匆匆吃完晚饭,又趁着月色,或者用简易的灯具照明,再去菜园采摘准备明天要卖的菜。
父亲最大的愿望是看着我们几个孩子都能考上理想的大学,逃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他也一直在竭尽全力的培养孩子。
为此,他放弃了一切业余的娱乐活动,除了工作,就是陪伴我们。
我不知道这句话他是在哪里看到,击中了他的内心,还是他自己对人生的感叹。
当时年少的我对这句话是没有什么大的感触的。
但父亲不止一次说过这句话,还是在我少年的心里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后来我16岁,父亲患了肝病,父亲几乎失去了劳动能力,又要花不少钱,我的心情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也陷入了厌学的心理,我强烈要求退学。
并且不顾父母强烈反对自己用旧单车把课桌椅都搬回了家。
那次,父亲第一次对我那么凶,母亲和父母一起骂我,终于把我骂回了学校,在家里极其艰难的经济条件下,还是把我们姐妹几个都供上了大学。
我大一那一年,父亲的身体每况愈下,然而我在外地读书,却不能陪伴他,也不能时常看到他。
每次通信或者打电话,他总是说他很好。
直到春节前放假准备回家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地特别特别想给父亲买一个礼物,可以说我活了十九年从来没有想着给父亲送礼物,但那次那个愿望特别强烈。
我想到父亲老旧的剃须刀,从我有记忆开始从来没有更换过,我决定给父亲买一个新的剃须刀。
用我用家教赚到的钱。
我拉着行李回到朝思暮想的家,眼前的景象让我心里一沉,父亲躺在床上,胡子有一寸长,因为发烧,嘴周围都是疱疹,一脸的憔悴,半年没见,父亲竟然成这样,我眼睛一酸,急忙放下行李,托口去厕所,哭了好一会,勉强平复好心情才重新进屋。
原来父亲当年冬天早已疾病复发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因为快过年了,父亲执意出院,说等在家过完这个年再去住院。
父亲看到我新买的剃须刀很是喜欢,打起精神坐起来,让母亲给他刮了脸。
一下子精神多了。
那一年,大姐的男朋友第一次上门,父亲特意穿上新买衣服,和新来的女婿和亲家见面,说不能给大姐丢面子,我看他勉强支撑起身子招待客人,等大半天客人离去,父亲一下子就瘫在床上。
那天我们都哭了。
父亲却笑着:“哭什么呢,你们几个都已成年了,连最小的都上大一了,会赚钱了,都能我买礼物了,我走了也放心,你们记得,我说过,作为父母最大的悲哀是看着自己的孩子老去,我是幸运的,再也不用担心看着你们的变老了,你们这么年轻,真好。
”
那年正月14,父亲在县医院里永远离开了我们,父亲最后的几天是昏迷状态,没有留下任何遗言,但他早已把该安排的安排好了。
他走得应该是安心的。
父亲走后那一年,我时常想起父亲就落泪,体重也瘦了十几斤,大姐说:“咱爸这样早地走对他来说也许是最好的,你就不必再难过了,他不是一直怕咱们老吗,这样他再也不必看到咱们变老了。
”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逐渐去父亲的去世也释然了,谈论起父亲除了深深地怀念,也不再有眼泪。
有时候看到,那些高寿老人,子女都已老迈到无法照顾父母了,我就不由得想到父亲,如果父亲还活着多好呢,但有时候又想,如果父亲活到现在,看到我们都已人到中老年,看到我们的头上的白发和皱纹,会不会觉得心痛会不会觉得是最大的悲哀呢?
毕竟在他看来,自己的孩子永远只能是孩子,自己的孩子变老是那么的难以接受。
从这方面来说,父亲的早逝对他来说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吧,他走的时候我们都那么年轻,大姐也才27岁而已,我们风华正茂的模样,永远留在父亲的记忆里,未尝不是一种幸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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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叔公已经89岁了,每天早上就跟几个牌友打打麻将,中午休息,下午在自己的院子种种菜!
每天都神采奕奕的,精神焕发!
烟也抽了60多年了,然而每年去医院体检全身都没什么毛病了!
他儿女叫他少抽,然而我三叔公却说:烟不抽了,你们也就看不见我了!
这烟已经陪伴我一辈子了,烟在人在!
就这样每天规律地生活,到了95岁,有一天早上还比较早呢,他有早起的习惯,刚抽完一根烟后,就跟儿女说累了,要再回房间睡会,一睡就再也没起来了!
最后儿女也找医生抢救,也没发现任何问题,慢慢老去了,身体器官也慢慢停止运转了!
人的一生最好结局,莫过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在安详的睡梦中度过!
没有病痛,而是慢慢老去,自然的死亡,这应该就是最好的结局!
人生最好的结局无过于此。
老爷子眼看不清东西,腿脚尚好。
老太太腿脚不太利索,但眼睛还行。
于是,老爷子扶着老太太做饭洗碗,甚至还洗衣服扫地。
洗衣服,老爷子扶老太太在凳子上坐好,另一个高些的凳子放个洗脸盆,老太太再指挥老爷子一瓢瓢舀水,然后老太太洗。
晾衣服就在门口,有晾衣绳。
扫地也是老太太指挥老爷子慢慢扫。
自己住了一辈子的老屋,哪哪都熟。
不是儿孙的生活条件不好,更不是儿孙们不孝。
都抢着要接过去给养老,无奈老两口怎么劝都不听,就是不离老屋。
有电视不看,没意思。
有空调不开,嫌费电。
唯一的乐趣就是听梆子戏,有个电子的收音机,儿孙们给下载好了多少个戏,每天听。
到了日子,只要在家的,都来了,二三十口人。
重外孙有满地跑的,有在襁褓之中的,最大的孙子也有了对象,一大家人其乐融融。
为了老头老太太高兴,干脆就把席摆在院子中,一块吃。
能听到屋里老人的说话声。
大意是,老太太告诉老爷子什么时候的衣服放在哪儿,什么时候吃什么药,最后说到哪哪有钱有贵重的东西。
开始外面的人还当笑话听没在意,后来听出话不对来,平时老响着的梆子戏也没声。
进屋一看,老太太倚在被子上,脸色已经不对了,老爷子握着她的手神色平静如常。
喊来那边办事的儿子,又赶紧请村医。
老爷子把收音机放在灵床上老妻的耳边,放着她最爱听的戏。
儿孙们无不心痛。
外孙子们年长,劝姥爷——你别难受,咱们请班子,就唱这出戏。
他们家族太大,祖坟埋不下,要占别人家的地,就把人家请来。
老人亲自说,就想将来睡在父母脚下,你说要多少钱都行,换地也行,只要有地方睡没意见。
都是子一辈父一辈的老乡亲,有事好商量。
三言两语,安排妥当,老人被扶着进屋休息。
此时刚过午,没人打扰他。
走时,神态安详,脸上似乎还有笑意。
周围的乡亲们无不羡慕。
人终有一死。
能这样的过世,也是求之不得的福气。
何必轰轰烈烈!
我的父亲,在他87岁时,晚上我还陪他在公园里散步,买小吃,玩到7点多。
结果下半夜,老爸在睡眠中离世,虽然心里没一点准备,可是我还是觉得这样算是福气老人,比较好的结局。
我高中的同学,他爹的事更离奇。
那天是他爹生日,86岁。
全家陪他爹过生日,饭饱茶足后,他爹说想出去散会儿步,结果散步回家,到头就睡,就一直没醒过来。
我们得知消息都替同学高兴,说是白喜事,老爷子没受罪。
我想人生的结局千万种,但较好的结局就是无疾而终,像我老爸和同学老爸这种,都算得上好结局吧?
那天中午,表哥表姐兄妹两人在豪华的酒店,给老父亲办了一场热闹又体面的90岁生日宴。
亲朋好友都前来给老人祝寿。
大舅舅衣着喜庆,坐在主座,儿子儿媳孙子孙女、女儿女婿外甥轮流过来给老人磕头,祝老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大舅舅心情特别好,笑逐言开,给磕头的小孩子都发了88元的红包。
酒席接近尾声,宾客们一起唱生日快乐歌,然后寿星切蛋糕,大家一起分享了蛋糕!
中午一点多,从酒店回到家,表姐问老爸爸累不累,爸爸说还可以。
爸爸喝了一杯茶,然后跟孩子们打了一声招呼,说去房间睡一会儿。
亲朋好友又陆续赶回来,给老人送行。
他们都安慰表哥表姐,说老人是有福之人,90岁生日也过了,走的时候一点痛苦也没有,非常安详,这是福报!
表哥表姐开始十分伤心,后来想想也非常宽慰。
他俩从小失去妈妈,是爸爸又当爹又当妈,把他们拉扯长大,培养他们读大学,帮助他们成家。
爸爸为他们辛苦了一辈子,现在儿女都生活得不错,都很幸福,爸爸也放心了。
老父亲是太累了,需要休息了。
大舅舅非常能辛苦,对两个孩子呕心沥血。
我记得有一次,大舅舅帮别人家盖房子,不小心从房顶摔了下来,昏死过去好几天。
别人都以为他不行了,我妈妈哭得一塌糊涂。
后来舅舅醒了,他对我妈妈说:别害怕,我不能死,我死了我的两个孩子怎么办,他们已经没有妈妈了,我不能让他们连爸爸也没得喊呀!
阿婆过完90岁生日,她非要亲人们再留宿一晚,不成想,那成了她和亲人们最后的相处……
同村的阿婆90岁高龄了,耳不聋眼不花,拄着拐杖还能在村里转悠,她本来是去年八月底的九十岁生日,但家人们合计在中秋节那天提前半个月为她祝寿,这样更方便亲人们的团聚,上班、上学的都会放假。
就在中秋节那天,远道的亲戚朋友们都来了,在外务工和求学的子孙们也回来为老人祝寿,还有远近的乡里乡亲们更是又帮忙又送礼的,摆了50桌的农村坝坝宴,一轮摆十桌,来来往往的足足摆了五轮。
那天老人的兴致也很高,她被请到上席,子孙们轮流给她鞠躬作辑,祝寿问好!
老人慈祥的看着后辈们,摸摸这个的头,握握那个的手,乐的嘴都合不上了!
子孙们还请了乐队为她点歌,可以说热闹了一整天!
头天正酒席,因为人太多,又很忙,亲人们互相说不上话。
第二天就是自家的至亲至戚们坐下来,歇一歇,说一些推心置腹的心里话,那才是真正的团聚。
但第二天吃过中午饭,亲戚们,子孙后代们,几乎也要打道回府,各归各位了。
就在大家商量着要向老人告别回家的时候,老人一把拉住她的娘家小妹的手臂,几乎用哀求的口吻说:“你们来都来了,就再留一晚吧,我有好多好多的话还没和你们说呢,明天早上再走,明早我一定不留你们了……”
老太太的娘家小妹其实也六十多岁了,她看着自己年迈的大姐,其实心里也有万分不舍,因为姐妹难得相见,她就对老太太所有的亲人们说:“要不走我们都不走,我们都再陪大姐一晚吧,大家也难得这么齐整的相聚在一起……″
就这样大家都留了下来,娘家的亲人们,还有老太太的子孙们,又是一个欢乐的下午……
那天晚上,老太太的小妹是陪着她一起睡的,两姐妹在床上都说了好久的话,从小时候回忆起,一直到现在,可以说那天晚上两姐妹讲了几十年的事情。
经老太太的小妹后来说,那天晚上,她俩在一张床上同盖着一床被子,她大姐睡里边,她睡外边,凌晨1:00的时候,她起来上厕所,顺便喝了水,她还问了声“大姐,你喝水不?上厕所不?″
老太太也答应了,“说不喝,也不上厕所。
”
第二天早上天亮了,老太太的小妹先起了床,她看着大姐是脸朝里侧睡的,就想着让她多睡会,别惊醒她!
小妹悄悄起床后,洗漱完毕,又等着早饭弄好,摆上了桌子,她才去叫大姐起来吃早饭。
小妹连叫了几声:“大姐,起来吃饭了。
″
老太太也没答应!
小妹就想着大姐怎么睡得这么沉呢?
她就伸手去拍老太太的肩膀,但老太太毫无反应,她就觉得不对头,就大声的“大姐,大姐″的喊,用手一探鼻孔已经没了气息。
老太太的小妹就大声的嚎哭起来,外面正准备吃饭的亲人们听见了,一个一个的都奔到床前,发现老人不知什么时候早已安详的走了,因为在被窝里,身体还有一些温度。
老人一直就是这样侧着睡的,睡着了就连动都没动过,面容是那么的安详,或许她还做着梦,沉浸在昨日亲人们的团聚里、姐妹共同回忆的幸福里,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走了……
家人们悲痛之余,又为老人就这样很自然的寿终正寝,毫无痛苦、毫无遗憾的离去而感到高兴!
真的好神奇!
老太太的老公在两年前去世的,也是这样在睡梦中去的,他俩可是一样一样的!
村里的人都说两位老人修行得好,他们一直乐善好施,才修得这样的好结果,无疾而终!
睡梦一样的离去!
阿婆已经90岁高龄,她看着自己的子孙们成才,成家,成业,可以说已经没了多少牵挂,只是还带着对亲人们的不舍,但是,在最后的时刻,亲人们、子孙们能够欢聚一堂,承欢膝下,为她祝寿,可以说走得安心,走得放心,这应该也算人生最好的结局吧!
去年正月,我们村102岁的老于太太仙逝了。
老人家五世同堂,长子八十多了,长孙也近六十岁。
长孙的孙子也四五岁,满地跑了。
老太太年过百岁,眼未花,耳稍聋,一付好牙口。
临终那天中午,还吃了半盘饺子。
下午两点多,老太太午睡醒了以后。
看到曾孙在院子里陪玄孙放鞭玩,怕伤着孩子不放心。
就喊孙子搀扶她去院子里亲自叮嘱,叮嘱完以后曾孙告诉她不玩了。
拉着儿子与父亲一起搀着她回家。
老太太乐呵呵的说:“俺大曾孙真听话!
”
孙子、曾孙把她鞋脱了扶到炕上,小玄孙也脱了鞋爬到炕上,凑到老太太跟前。
老太太笑眯眯的抚摸着小玄孙的头,摸着摸着,老太太的手不动了。
身子往叠起的被褥那里一倾,孙子大喊一声:“奶奶您怎么了?”儿子、儿媳、孙媳等人闻声跑过来,儿子用手一探:老娘已经走了!
因为正逢疫情,家人简单的发送了老太太。
因为老太太年过百岁,家人的孝衫不用白布,用的是红布。
村里八九十岁的老人也直言,活这么大岁数第一次见到穿红色孝衫!
其实最让人们羡慕的是年过百岁,五世同堂,无疾而终。
这些不正是人人向往的人生结局吗?
我的叔叔32岁时,娶了一个二婚,还带着两个儿子。
俗话说“养儿不养俩,养俩轮官马”,何况还不是亲生儿子,都担心我叔叔老了会受虐待。
但我叔叔还是毅然决然的跟婶娘结婚了。
婚后一年,婶娘又给叔叔生了个女儿。
这下叔叔有3个孩子了。
在90年代,别人家都是独生子女,叔叔却要养育3个孩子,本来家底就薄,家里的负担可想而知。
困难没有吓倒叔叔,他靠着家里的10几亩水田,和婶娘在家养猪,供养三个孩子上学。
不管是亲生的女儿,还是继子,都是一视同仁,希望他们都能够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
可我那三个堂弟妹都不是读书的料。
初中毕业都不想念书了。
说是要去打工,减轻家里负担。
叔叔心想,他们不愿意读书,那就给他们学一门手艺。
将来也好在社会上立足。
这样大弟去学了厨师,二弟去学了刷家具油漆。
学成之后,都出去打工了。
大弟去了越南,二弟去了广东。
过了几年,堂妹也出去打工了。
她是亲身女儿,叔叔没有给她学艺。
我叔叔心里有所盘算。
盘算什么呢?我叔就两弟兄,我爸生的两个女儿,我叔也是女儿,我们这一房都没有儿子来继承香火。
所以将来,最大可能,堂妹是要在家里吃老米的。
堂妹做了流水线上一名打工妹。
青春懵懂的女孩,在工厂遇见了自己的白马王子。
两颗年轻的心一见面,很快就你侬我侬。
过了两年,堂妹把小伙子领回来见叔叔婶娘,说是想结婚。
叔叔得知女儿要远嫁河北的想法,坚决反对。
叔叔说:“女儿呀,爸就你一个亲生女儿,打算留你在家里吃老米,给我养老送终的,怎么能嫁河北那么远的地方去。
”
堂妹不听,哭着说,家里还有两个哥哥呢。
我不在家吃老米,那边就一个独生儿子,那边爸妈怎么办呢?
父女俩僵持不下,谁也说服不了谁。
这时广东打工的二弟打电话回来,说:“爸,您就同意妹妹的婚事吧,将来我负责给您养老送终,我打2岁就来跟您过,您就是我亲爸,放心,我会好好孝敬您的。
”
二弟的一番表白,让叔叔有了些许安慰。
但一个老父亲还是不甘心自己心爱的女儿远嫁他乡,叔叔偷偷哭了一场,扇了自己一嘴巴,还是同意了堂妹的婚事。
堂妹裸嫁到河北,那边家庭也很穷,没有彩礼,叔叔也没要,只要求妹夫要待堂妹好,其他别无所求。
又过了两年,二弟用打工挣来的钱,把家里的老房子推了,重新起了栋二层小洋楼。
房子修好后,二弟也迎娶了一个漂亮的湖南妹子。
二弟婚后,继续去广东拼事业。
弟妹怀孕了留在家里,由婶娘和叔叔负责照应。
宝宝生下来,又是一个女儿。
看来我们这个家族就只有生女儿的命。
不过女儿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叔叔家的孙女,从小就跟着叔叔和婶娘,现在长成大姑娘了,跟爷爷可亲了。
堂妹嫁到河北,生了一个好字,这几年,日子过的红红火火,堂妹在家当起了全职宝妈,每天开着宝马接送孩子。
二弟又在城里买了两套房,把孩子接到城里上学。
大弟也自己挣钱买了房。
现在还在拓展自己的连锁店,说是过两年再成家。
我叔叔家的三个孩子,都没有读什么书,挣钱的本事却一个比一个大。
这两年,家里富裕起来了,叔叔婶娘穿着打扮越发洋气起来,二弟媳妇是美容师,给买的衣服能不洋气吗?
我那二弟,在我们家族中风评很好。
二弟怕叔叔骑摩托车冷,给叔叔买辆电动车开,只要叔叔开口,有求必应。
这些都被亲戚看在眼里,大家一致夸他孝顺,懂事,知礼节,会挣钱。
这都是叔叔前世修来的福。
当初接盘二婚,还带着两个继子,人人笑他,现在呢?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人到晚年,不就图个身体健康,儿女孝顺吗?我叔叔马上70岁了,婶娘60岁了,两老目前身体都很健康,每年他们都会去河北女儿家住上一阵子,为了远嫁的女儿,老两口当起了候鸟。
叔叔这一生,娶了婶娘,共同养育了三个孩子,孩子们又都懂得孝道,可以说这就是人生最完美的结局。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
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妈妈六年级作文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妈妈是世界上所有人最敬爱的人。
妈妈给予了我们生命,给予了我们看世界的权力。
我的妈妈极其普通,和许多的妈妈一样。
但我的妈妈在别人眼里很普通,不过在我的内心里却是最伟大的。
妈妈是商业银行的普通职工。
有着1米58的个子,是鸭蛋形的脸,扁扁的鼻子。
我最喜欢妈妈的眼睛,同时又很怕妈妈的眼睛。
为什么我特喜欢妈妈的眼睛呢?告诉你,妈妈那对眼睛美极了,就像两颗黑珍珠。
我又特别怕妈妈的眼睛,如果我做了亏心事,看见了妈妈的眼睛,我就会老老实实的把我的亏心事说出来。
妈妈一上班就特别的忙。
我的妈妈在银行是做储蓄工作,只要是存、取款,还有叫水、电费的顾客,都是在储蓄上。
妈妈回家后,虽然有些抱怨,但在工作上还是认劳认怨。
就说那次,我没带钥匙,所以到妈妈的单位上去拿。
因为妈妈就在我家楼下。
当时有许多的人排队。
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向队伍拥了上去。
把那些人全挤到了一边。
那时,只见妈妈严厉的说:“你给我站到旁边去,别影响我的工作。
”我听了这句话,“扑通”一声,就坐到椅子上。
可是妈妈却在对那些顾客说对不起,她没交好女儿。
过了十几分钟,妈妈才叫我拿钥匙,我拿了钥匙后,头也不会的就走了。
到了晚上妈妈才回来。
妈妈一回来衣服也顾不得脱,就到我的房间。
妈妈对我说:“你这一拥,浪费了多少人的时间啊,万一你把别人挤倒了怎么办啊?”听了妈妈的话,我这才意识到自己错了。
我连忙向妈妈说对不起。
妈妈不仅教育我的品质,对我的学习也是细心教育。
每次我在写作业时,妈妈就在旁边陪我。
有一天,我有几道应用题不会做,就问妈妈。
妈妈说:“现在时间还早,别急,慢慢写。
”果然,我在妈妈的鼓励下解开了题目。
妈妈就是一个既严厉又和蔼可亲的人!
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爱自己的妈妈,我的妈妈也十分爱我。
妈妈天天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快点儿”、“快点儿”……
清晨,公鸡还在打鸣,猪还在睡觉,小鸟刚刚开始亮起嗓子歌唱,懒洋洋的阳光射进一座座五彩缤纷的房子,我揉揉惺忪的睡眼,心想:一日之计在于晨,我应该“珍惜”大好时光,多睡半个小时。
这时,妈妈轻轻推开我卧室的门,我赶紧闭上眼睛,佯装熟睡。
妈妈便催促道:“小懒虫,快点儿,五分钟准备时间,该背诵古诗啦!
”
唉,起床吧!
要不然,停不了几分钟,妈妈又该喊我快点儿了。
好不容易放暑假了,总该睡个好觉了吧?谁知才过了两天,妈妈就和我商量着制定暑假计划。
说是商量,其实就是变相让我遵从她的意愿罢了。
这次期末考试,我的英语成绩勉强及格。
妈妈决定利用暑假给我补习英语,她每天陪我学习两个小时英语,上午八点到十点,雷打不动。
这我也就忍了,谁让我自己成绩差呢!
妈妈竟然还要求我早晨六点半背英语单词,睡觉前配合她表演英语小故事。
苦命的我啊!
晚上,我和弟弟玩了一阵子,刚想躺在沙发上看一集动画片,妈妈又在喊我了:“快点儿,该表演故事啦!
”我只好无奈地回答道:“I see!
”
妈妈每天都在不厌其烦地催我“快点儿”、“快点儿”,好像我是一只缓慢的小蜗牛一样。
哎呀呀,我的耳朵都听出茧子啦!
我心里知道,妈妈比任何人都爱我,她的每一句“快点儿”都包含着对我的浓浓的爱。
但是,我真的好想偶尔睡个懒觉,尽情地玩一次游戏,不知道妈妈可不可以答应我?
我亲爱的“快点儿”妈妈,恕儿子直言:Please can you understand me?
我的妈妈六年级作文篇3自从我呱呱坠地、欢快地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上,我的妈妈就一直在关心我,让我幸福。
那种幸福,是母亲身体中的血液,是亲人们的汗水,是连绵不断的锦缎。
正因为如此,我也十分爱妈妈。
我的妈妈披着长发,十分和善,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喜欢穿裙子。
小时候,妈妈就在自己休息时与我玩耍,给我喂米饭,抱我去健身院玩,在床上给我讲故事,再抱着我进入梦乡。
这些情景我还依稀记得。
记得有一次是妈妈的生日,于是我用纸折了一个爱心,并在爱心上贴了小兔子,而且还做了一张美丽的贺卡。
本来今天说好是妈妈来接我,可是妈妈却久久不能到来,最后由爸爸接我,原来妈妈在她生日这天出门办事去了,要很晚才回。
我只好把礼物放在桌上,让妈妈自己打开它,我顿时就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无精打采。
到了第二早上,我问妈妈收到礼物了没,妈妈装得一点也不知道,后来我才知道,妈妈骗我,看到我的无知样,全家人都被逗得乐不可支。
我立刻进入了妈妈的怀抱,这个感觉十分幸福、惬意。
虽然我十分关心妈妈,但是妈妈去更加关心我。
记得那天晚上,我突然发高烧,妈妈也就不顾自己的容貌,马上背我准备去医院,当时爸爸并不在,而且外面下着大雨。
妈妈背上我,撑上雨伞,坚难地向小区门外跑着。
跑到小区门口,妈妈一边往前走,一边伸手打车。
这时,妈妈的头上,背上已经渗出了许多汗水,但她还是不叫苦,不叫累。
妈妈当时的汗水,表达了对我浓浓的爱,这让我十分幸福。
现在,妈妈还在我的身边。
并且还是像以前那样关心我、疼爱我,还是让我幸福。
想起以前妈妈为我而“奋斗”的场面,我禁不住热泪盈眶……
我的妈妈,一个地道的60后农妇,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她用她那羸弱的身躯,撑起了我们这个家!
从我记事起,很少见到我的妈妈,因为她很早很早就离开我们去了外地打工,平日里的只能靠着堂哥家的座机和她联系。
后来,爸爸也去了外地,那一年我和弟弟才上五年级。
“我的妈妈,你在哪里?我好想你!
”有时候做梦都会梦到妈妈,梦醒后没有看见她,就开始偷偷的流泪!
记得有一次我梦见恍惚中妈妈在床边为我扇扇子,醒后发现这个人不是妈妈,而是奶奶。
自从爸爸妈妈外出打工后,我和弟弟就跟爷爷奶妈住。
那时候这个家住着一堆人,有伯伯、堂哥、堂姐、堂妹们,后来为了更好的融入这个家庭,除了读书,我们都是轮流的帮助家里做些家务。
当时我和弟弟都还小,所以就经常被堂哥堂姐们欺负,常常被他们给使唤去干这干那!
印象中最深的是我们家那口压水井,每天都要去压它好几次!
当时个子矮力气小,根本压不出多少水,后来慢慢的就多了起来!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当城里人还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时候,我们早已学会面对生活的琐事了!
有一年,爸爸妈妈回来了,还给我们买来了一个彩色电视机,也同时结束了我们跟随奶奶去别人家看白色电视机的时代,爸爸妈妈带着我们去了舅舅们家过了一次年。
我的妈妈是一位朴实、善良和坚强的农村人,也许是整日的操劳,岁月这把无情地刀在妈妈的脸上狠狠的划了一下。
我的妈妈性情温和,她对人很宽容。
我爱我的妈妈,但我也恨过她:一个星期天,太阳正亲吻着大地慢慢落下。
我正准备写作业的时候,碰巧哥哥来找我玩。
我想,反正作业可以晚上写,不如这会出去玩。
不知不觉已经是晚上10点钟啦。
我才想起来要写作业,我急忙跑回家,可我实在是困得不行啦。
我想,妈妈虽然没上初2,但六年级上啦,不如叫她帮我写。
回家后,我对妈妈说:妈妈,你来帮我写作业吧。
妈妈说:这可不行,老师没教你们吗?自己的事自己做。
我说:你才上啦几年学,别跟我讲大道理,您能够讲过我吗?这是我第一次和妈妈顶嘴。
一向不打人的妈妈竟含着泪花打了我一巴掌。
从呢以后我便恨起啦她。
现在想想,我当时做的太离谱啦,竟然让妈妈替我写作业,妈妈打我也是应该的。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相信这句童谣,每个孩子都听妈妈说过吧。
我的妈妈是一位脸上总是有慈祥笑容的妈妈,她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个子高高的,看着像是个窈窕淑女,但它却是内心非常强大的一位女汉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而又关爱自己的`妈妈而我也是一样,我的妈妈工作繁忙,忙的连打扮自己或者收拾房间的时间都没有,但是她却把我的家长会总是牢记在心,妈妈非常看重我的家长会,而我也是不负妈妈所望,总是想把分数得的高。
而这次却得了第二十名,我心里非常难过,妈妈脸上也特别没有面子,而妈妈却没有责怪,而是很关心你的安慰了我说“孩子,没事,只要努力了,就好,我看中的不是你的的分数,而是你自己认真学习的态度。
”妈妈对我说完,我突然感觉到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突然落地了。
没想到妈妈会这样地我说话,我真是高兴极了,由于我过度兴奋,妈妈喜笑颜开,就像吃了蜜一样笑得那样甜。
很久没看到妈妈这么轻松了,妈妈也和我说,谢谢你孩子,谢谢你让我今天办的这么轻松,也能这么斯文几代的和你说说心里话。
我和妈妈接着看了一个很长的动画片,看着看着,我们在幸福的气氛中高兴的睡着了。
我的妈妈虽然不像别人的妈妈一样严厉,但是她却给了我,我认为最好的一个学习环境,我真心的感谢我的妈妈,我们那个白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
”没错,我生活在一个普通平凡的家庭中。
虽然我们不能过着挥金如土的日子,但是我们可以在一起和睦的生活。
我想这才是我最想要的生活吧!
我爱我的妈妈,谢谢她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生活环境,这么好的一个家。
天渐渐地黑了,屋子里还是我一个人。
我站在窗前,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窗外,心里默默地叨念着:妈妈,你怎么还不回来呢?
突然,一道闪电划破了夜空,接着是一阵阵轰隆声。
霎时间,下起了瓢泼大雨。
我心里不禁一阵战栗,泪水溢满了眼眶,我不住地发出了埋怨声:妈妈,你为什么常常很晚才回家?黑夜常常伴着我,我经常独自一人在家里,妈妈你却常常留在办公室里。
我实在忍耐不住了,披着雨衣,拿着手电筒向学校跑去。
漆黑的夜没有一个人影,只听见哗哗的雨声。
我心中委屈极了,随着雨声,我呜呜地哭着。
透过雨水,我看见教学楼的办公室里发出柔和的灯光,几个身影在晃动。
我走近办公室,透过窗户,看见妈妈正在和几个学生谈论着什么。
笑声飘了出来,他们是那么亲近,那么热闹,只有我孤零零地站在窗外,一股嫉妒之火油然而生。
我愤怒地注视着那几个学生,是他们夺走了我的母爱!
望着他们那愉快的面孔,我真想冲进去大骂一顿,让他们把妈妈还给我。
但我控制了自己,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如果我这样做的话,妈妈不但不会责怪她的学生,反而要责怪我。
妈妈呀妈妈,你的确是一位好老师。
对待学生你满腔热情,对待工作你认真负责,因此你获得了优秀教师的称号。
可是对待我,你却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你把学生看得比你的亲生女儿还要亲。
妈妈呀!
你也多给我点爱好吗?
泪水顺着我的双颊流了下来,我实在忍不住了,就呜呜地大声哭起来。
哭声惊动了屋子里的妈妈。
妈妈赶忙走出来,说:啊!
是金金呀!
你怎么来了?我见到妈蚂,哭声越来越大,这哭声包含着嫉妒、委屈。
我紧紧地搂住妈妈,不住地说:妈妈,我怕,我怕!
妈妈似乎感到了什么,紧紧地搂住我,泪水扑簌扑簌地掉在了我的脸上。
妈妈的泪和我的泪流在了一起……
我的妈妈中等身材,圆圆的脸,眼睛虽然不大,不过很有神,不管见到谁脸上总是挂着一丝微笑,使人一见到就知道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
我的妈妈总是无微不至的关心着我,记得那是在夏天的一个下午,我们放学的时候,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其他同学都拿着雨伞回家了,而我却没有带雨伞,看着其他同学一个个走出教室,我很着急,我看着外面那哗哗的大雨,听着轰隆隆的雷声,此时的我多么希望雨能早些停啊。
正当我着急时,我看见雨幕中走来一个人,等那人走近我定睛一看是妈妈,我急忙跑出去,和妈妈一齐回家。
到家我才发现妈妈身上全湿了,而我身上却干干的。
由于大雨淋湿了妈妈的身体,妈妈感冒了。
妈妈在学习上对我更是关心。
有一次,在老师留下的作业中,我有一道题不会做了,我反复的做了许多遍还是不会,于是我就问妈妈,妈妈看了看题目就给我讲了起来,妈妈讲的是那样仔细,我听的是那样认真,不一会儿我就把那道题弄明白了。
我要好好学习,一定要以优异的成绩向妈妈汇报。
我的妈妈很有“特色”,让我来跟你们说说吧。
特色一:千里眼
有一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想起我还有一本课外书没看,就拿起来看,“不要看书,认真写作业。
”我一听,立刻晕倒,要知道,我和妈妈的房间可是隔了一个客厅的啊,你们说这不是千里眼是什么?
特点二:顺风耳
一次,我没事干,妈妈正在打扫卫生,我就打开电视来看,为了不被听到,我把声音调到3。
“张泽宇,不要看电视,我说你看就看,还把声音调这么大,找打啊。
”纳尼?怎么会这样?妈妈可是在3楼的阁楼上打扫,而我是在1楼啊!
特色三:灵敏鼻
眼睛来看,耳朵来听,那鼻子呢?当然是用来闻的啦。
我很喜欢吃,一次,妈妈去上班,我一人在家,就拿了一包香葱味的牛角尖,吃完后,我洗了手和嘴,又把垃圾袋放到垃圾桶的最下面。
妈妈回来后,说:“我好角闻到了牛角尖的味道,还是香葱味的。
”我一听,晕倒,这是什么鼻子啊!
对了,我跟你们说说我妈的身高,如果觉得高就跺下脚。
是1590毫米。
瞬间,发生了6.3级大地震。
我有一个烦恼,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个烦恼,一直深深埋藏在我的心里,那就是,我的丢三落四。
一个早晨,我吃过早饭,就早早的出门了。
到了学校。
“同学们,快把作业交上来!”天啊,又是彭老师那句讲了几千年不变的话。
我边翻着自己的书包,嘴里边哼着小曲。
“呀,呀!我的导学怎么不见了!”我焦急地翻着书包,“怎么办啊,怎么办啊!”这时候,我想起了昨天在我家写作业的周佳瑜,就去问她:“嘿,老周,昨天你在我家写作业,有没有看到我的导学与测试啊?”“我怎么知道啦!”“会不会在你书包里啊!”我说着我的手就向她的书包伸去。
“怎么可能!”她把她的书包往后挪了挪,“这是不可能的事!”她理直气壮的说了一句。
当然,我知道,她认定的事情很少有变动,她很执着。
“好,我要用事实证明,我是对的!”因为,我已经看到我的导学与测试在她的书包里了。
不知什么时候,他站在了我面前,两旁的脸蛋刷刷红,低着头,对我说:“不好意思哦,昨天在你家不小心拿了你的导学!”
“呵呵,其实我也不好,把导学混进你的作业堆里了!”
“你丢三落四的毛病是该改改了!”
“嘿,你小队长倒管起我大队长来了!”
“对!怎么样!”
“哈哈哈哈!”我们俩的笑声早就冲淡了我们刚才的吵嘴。
不过是啊,我这丢三落四的毛病是该改改了!
请耐心看完,有你想要的答案
我们一般称北宋大文豪苏轼为苏东坡,因为他的号叫东坡居士。
可是苏轼这么大的才学,为什么会给自己起个“东坡”这样通俗的名号呢?若有人叫张西坡、刘北坡,你会觉得这名字俗不可耐。
原来,苏轼被贬黄州
(今湖北黄冈)的时候,喜欢上了干农活。
他在他家东面山坡上开垦了一片荒地,又因为白居易的一句“何处殷勤重回首,东坡桃李种新成”的诗,苏轼就号东坡了。
那么苏轼干过最多的农活是什么呢?
是种树!
他曾经持续不断地在一座山上种了三万棵雪松!
苏东坡为什么要种那么多树呢?是为了响应国家植树造林的号召吗?还是意识到绿化与环保是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事实上都不是。
原因你恐怕很难想到,他竟然是为了一个女人种了这么一大片的雪松!
提到这个女子,就不得不提到大家都很熟悉的那首千古悼亡之作《江城子》。
这是很多人都很喜欢的一首词,连半文盲杨过都很喜欢它。
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里说,杨过一生潜心武学,对文学全然不通,之所以认得两个字还是小时候在桃花岛上黄蓉教他读《诗经》、《论语》时认得的。
而杨过在后来浪迹天涯的过程中,在一家路边小酒店的墙壁上偶然读到这首词,“一读之下便也牢牢记住”。
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这首词一是特别容易懂,二是特别感人,所以它才成了杨过这个半文盲也能牢记的文学作品,才被后人评为“千古悼亡之首”。
我们来看一下,这篇号称“千古悼亡之首”的《江城子》到底好在哪里?
词曰: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何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来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这首词作于宋神宗熙宁八年,也就是公元1075年,当时苏轼被贬在山东密州任知州。
苏轼写这首词的时候,用的标题只有两个字,叫《记梦》,也就是说,他这首词写的是一个梦。
那么他做了一个什么样梦呢?
词里说梦到一个女子,在窗边梳妆,而苏轼自己与她默然相对,泪流满面,这其中既有相逢的浪漫,又有无奈于命运的悲伤,所以梦醒后,苏轼才说这样的情景足以让他“年年断肠”。
那么这个让苏轼断肠的女子到底是谁呢?
答案很多人都知道,她就是苏轼的第一任妻子——王弗。
正是在词中所说的“千里孤坟”旁,也就是在王弗坟墓所在的山坡旁,苏轼亲手种下了三万棵雪松,以此来纪念自己的亡妻,可见苏轼与王弗的感情之深。
但是我发现这首《江城子》还有一个小小的谜团,那就是苏轼既然渴望与亡妻相会,怎么又会说“纵使相逢应不识”呢?
“纵使相逢应不识”应该是一句很白的话,就是说恐怕我们见了面你也认不得我了。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后来又说“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呢?难道是因为王弗认不出站在对面的苏轼,才让东坡先生伤心到“泪千行”的地步吗?这样的话,未免太过荒唐可笑。
所以真正的解答应该在于,词的标题虽然是《记梦》,但词中真正记梦的应该只是下阙,而上阙说的并不是梦,而是苏轼这十年以来的心态。
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
在“纵使相逢应不识”的前面,苏轼说“不思量,自难忘”。
也就是说不去想却已刻刻难忘,这说明这种意识已经成了一种刻骨铭心的存在,用心理学词汇准确地说也就是成了一种自觉的潜意识。
随后的“纵使相逢应不识”的感觉其实也应该是这样的。
那么苏东坡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不被王弗认识的直觉呢?
其实,苏轼自己在词中也给出了一个答案,那就是“尘满面,鬓如霜”。
一般的解读只停留在字面意义上,认为是尘土满面、星鬓如霜让苏轼自觉难以面对自己的妻子。
也就是苏轼觉得,即使这时妻子王弗真的再看到自己,也会认不出年华老去的苏轼了。
但苏轼为什么会这么想呢?这是不是只是一般人的年华老去之感呢?
我们知道王弗16岁嫁给苏轼,死的时候刚好26岁。
他与苏轼结婚的这十年,正是苏东坡一生中最锐意进取,也最春风得意的十年。
这十年里,苏轼与苏辙兄弟高中进士,名满天下,被授官职,层层提拔,那叫一个“春风得意马蹄疾”啊。
可自从王弗死去到苏轼写下《江城子》后的这十年呢?苏轼卷入由王安石变法引发的新旧党争。
前面新党得势的时候,他由于反对新政,被王安石这一派排挤;后面旧党得势的时候,他又强调王安石变法中也有可取的地方,结果又被司马光这一派排挤。
结果是不论新党得势还是旧党得势,执着于自己理想与坚持个人主张不趋炎附势的苏轼都倒霉得很。
这段时间,在政治上他经受的最多的事儿就是贬官,一贬再贬,那真的是叫“宦海沉浮”了。
此后的数十年,苏轼也一直没能摆脱这种仕途上的险恶命运,就在他写完这首《江城子》后的第四年,爆发了宋代历史上著名的“乌台诗案”,东坡他老先生锒铛入狱,差点儿就性命不保。
所以这时候的苏东坡,十年间历尽宦海沉浮,对年青时的政治理想即使不是心灰意冷,也在个人情绪上产生了重大的改变。
我认为就是这种改变导致一个文化史上的巨人而不是政治史上的巨人开始脱颖而出。
所以这个地方的“尘满面,鬓如霜”要和前面的两个字合起来读,那就是那个“十年生死两茫茫”的“茫茫”。
其实不只是生死间的茫茫隔世,也是人生的旅程的“路漫漫,夜茫茫”。
正是这种对人生政治理想的“茫茫”之感,让苏东坡将心血与精力放到人文生活的层面上来,放到烧菜与饮酒上来,放到养生与练瑜伽上来,放到诗词歌赋上来,放到男女情感上来。
以苏东坡的才学与天赋,当他把全副精力都放到文学艺术上来的时候,那么宋代就幸运地诞生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化巨匠。
理解了这种情绪,我们就会理解苏轼为什么会在这段时期特别思念前妻王弗。
要知道,苏东坡写《江城子》的时候,现任的妻子是王闰之,就是王弗的表妹,而且是一个极贤淑的女子,是当时有名的贤妻良母。
她病逝的时候,苏东坡自称是“泪尽目干”,也就是眼睛差点儿要哭瞎,由此可见两个人的感情是相当深的,也就是说不可能是因为现在的夫妻不合,苏东坡才份外思念前妻的。
还要知道,苏东坡写《江城子》的时候,他后来的第三个妻子,也可以说是他一生最钟爱的女子王朝云已经来到他的身边。
朝云12岁被苏东坡发现、赏识并收为侍女,后来苏夫人也就是那位王闰之劝东坡把她立为妾,成了最终与苏东坡一生能共患难、深知情的女子,也就是说此时的苏东坡也并不是缺乏情感的慰藉。
那么,他为什么在这个贬职黄州期间就特别地思念王弗呢?
这就要说到他和王弗这段婚姻的特色所在了。
王弗的父亲是四川的一个乡贡士,在古代也算是个知识分子家庭了。
王弗自幼就知书达礼,我们不知道王弗的才学到底怎么样,当然,要赶上苏轼肯定有点困难,但苏轼自己就在文章里记载过,说有一次自己夜里读书的时候,被旁边“红袖添香伴读书”的王弗指出了一个错误,这让一肚子学问的苏东坡大为佩服。
我想,要指出苏东坡读书中的错误,那一般的知识积累肯定是不够的,所以王弗的才学那肯定是不一般的。
王弗不仅天天陪着丈夫读书学习,而且她对丈夫的仕途也很操心。
史书记载王弗有一个爱好,就是苏轼做官之后,家中凡有苏轼的同僚、下属来拜访,苏轼在前厅接待、攀谈,王弗就在帘子后面悄悄地听。
客人走了之后,王弗就凭自己女性特有的直觉为丈夫分析谈话的内容与谈话的人,据说苏轼往往是大受裨益。
如说章惇未发迹的时候来拜访苏轼,走了之后,在帘后偷听的王弗就对丈夫说,这个章惇一定是个大奸大恶之人,不可不防。
苏轼不以为然。
后来这个章惇仕途得意之后果然是个极阴险的小人,苏轼、王安石都栽在他的手里,以至于苏轼这么豁达的性格都咬牙切齿地说就是做鬼也不愿再碰到章惇这个小人,并感慨说还是王弗看人看得准。
这就可以看出王弗“贤内助”的贤妻特色了。
苏轼在《亡妻王氏墓志铭》中就明确地称王弗是个贤内助。
苏轼他爹也很喜欢这个儿媳,王弗死的时候,苏洵也就是王弗的公公提出来,要苏轼把王弗送回四川故乡与苏轼的母亲也就是王弗的婆婆程氏安葬在一起的。
可见这个儿媳在苏洵的眼中是多么的称职了。
但是我想,苏东坡作为一个男人,会喜欢一个在帘子后面偷听自己跟同事谈话的老婆吗?
我想,碰上这样的情况,中国的大多数男人是不情愿的,这要让同事和朋友们知道,一定会笑这男人是“妻管严”嘛!
但放在苏轼身上则不然。
首先,王弗只是帮着苏轼出主意,并不是什么事儿都管着他。
苏轼是个天性豁达、不拘小节的人,也就是说是个心机不深的人,所以他在仕途上才屡屡受挫。
而这样一个关心其仕途命运的老婆,从某种意义上说,她的出谋划策,倒是那些希望能在政治上有一番作为的男人的好依靠。
这一点很容易理解,男人们说起来是“妻子岂应关大计”?可事实上,在中国历史里,“妻子关大计”的情况又何尝少呢?秦桧风波亭害死岳飞,不就是和他老婆王氏在东窗下商量出来的吗?所以有个成语叫“东窗事发”,指的就是他们夫妻合谋。
要不然,杭州岳王庙里跪在岳飞面前的就不会是秦桧夫妻俩了。
所以,说起来秦桧这个家伙大奸大恶,但我觉得至少还有一点可取之处,就是他挺尊重他老婆的。
只是可惜的是,他老婆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要不,说不定历史会因为一个善良的女人而变得温柔一些。
另外,这样一个在仕途上全力支持苏轼的知识女性也更容易让苏轼所接受。
这就要说到苏轼的成长背景了,苏轼最敬爱的母亲程氏恰好也是这样的一个知识女性。
《宋史·苏轼传》记载“生十年,父洵游学四方,母程氏亲授以书,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
程氏读东汉范滂传,慨然太息,轼请曰:‘轼若为滂,母许之否乎?’程氏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
这段记载是说,苏轼十岁的时候,父亲苏洵那两年不在家,苏轼的母亲程氏亲自教苏轼、苏辙兄弟俩读书。
说有一天读到《后汉书》中的《范滂传》,因为范滂是古代忠直的知识分子的典型,他被奸党抓走时,他的母亲大义凛然在为他送行。
苏轼读到这儿就问程氏:“如果我以后以范滂为人生的榜样,母亲会同意吗?”你看,苏轼十岁的时候就有舍生赴义的理想,绝对是不容易的,但更绝的是程氏听了这话放下书毅然决然地回答:“如果你能成为范滂那样的人,我就不能成为范滂母亲那样的人吗?”
这件事对年幼的苏轼影响很大,这也可以看出程氏在人生志趣与人生理想上对苏轼的影响。
从某种角度上说,程氏的这种人格魅力与知性气质毫无疑问会给苏轼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而从男人普遍具有的恋母情结的角度上看,对于接近于程氏这种性格与气质的女性,那毫无疑问也是苏轼最理想的伴侣。
而王弗正是这样的一个理想人选。
所以苏轼才会由衷地说王弗是个贤内助,所以连老学究苏洵也对这个儿媳妇称赞不已,所以苏轼最终才会按父亲说的在王弗逝世一年之后,又将王弗的棺椁运回四川葬在自己母亲的墓旁。
因此,从儒家的角度上看,苏轼与王弗的婚姻就是儒家知识分子“达则兼济天下”的最理想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齐家”模式。
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仕途上历尽“路漫漫、夜茫茫”的苏轼,在政治信仰与文化信仰面临拐点时最为痛切地思念起王弗,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那么,既然苏轼与王弗的婚姻如此的理想,我们为什么又会说王朝云才是他一生最钟爱的女子呢?
请注意,我们用的是“钟爱”这个词。
我认为苏轼对王弗的感情更多的则是“敬爱”。
在王弗这个贤内助死后,王弗的堂妹王闰之嫁给了她早已暗恋了多年的堂姐夫。
王闰之是个绝对的贤妻良母,虽然她在才学上不如她的堂姐,在艺术才情上也不如后来的王朝云,但她却是苏轼生命中最为嘘寒问暖的人。
她无微不至地关怀苏东坡,关怀三个她亲生和不是她亲生的孩子,这一切都让苏轼很感动。
元稹怀念妻子韦丛的时候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王闰之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随苏轼贬官流放,所以她和苏轼应该是一对最纯真质朴的“贫贱夫妻”。
但严格地说,虽然苏轼与王闰之感情很深,但王闰之并不是一个完全了解苏轼的人,她是他的贤妻,却并不是他的知音。
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乌台诗案的时候,苏轼被抓进狱中,王闰之因为害怕,把家中苏轼的诗稿付之一炬,不能不说是一件特别遗憾的事儿。
当然,乌台诗案本质上是一场文字狱,苏轼得祸也确实是因为写诗而起,但王闰之的反应表现出她更看重的是老公苏轼的生命,而不是他的才情与成就。
但也正因为如此,当真正的知音来到身边时,苏轼就表现得特别钟爱,特别珍惜,这个知音就是苏轼最后深爱的女子——王朝云。
首先要问一个问题,王朝云来到苏轼身边的时候才12岁,而此时苏轼已经37岁了,两个人之间会产生所谓的爱情吗?
我们当然不否认人与人之间有“忘年交”,同样男女之间也可以有“忘年恋”,就像杨振宁先生与翁帆女士一样。
但王朝云这时候的年龄毕竟太小了,就算古人结婚时间早,恋爱的岁数也比较小,但再小也不应该小到12岁这个年龄。
所以苏轼一开始将王朝云带回家中,无疑是看中了她的艺术气质与艺术才华,应该不存在男女之间的那种情愫。
所以,可以这么说,苏轼与朝云开始在一起的那些日子纯粹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生活态”,是不带有半功利性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苏轼将身为歌女的朝云带回家中,教她读书写字,教她音乐舞蹈,教她诗词歌赋,他们之间是以师生的身份开始了这段旷世情缘的。
也正因为这样,这段情就显得特别的浓郁,苏轼对朝云的怜爱与朝云对苏轼的崇拜都加重了这份浓郁。
这份情发展到极致,就使当事人产生了强烈的“知音”、“知己”之感。
据宋代费衮的《梁溪漫志》记载,天性豁达的苏轼虽然在朝廷里受了一肚子的气,但他却喜欢以有趣的方式来宣泄。
有一天下班后,他回到家拍着自己的肚皮问家中的侍女说,你们猜这里面是什么?一个丫环想也不想就说当然是中午刚吃的饭呗。
苏轼摇摇头。
另一个聪明的丫环说,一定是满腹文章。
苏轼又笑着摇摇头。
又有一个丫环说,这还不简单,苏大学士满腹都是聪明才智,难道还能是一肚子草包?苏轼听了哈哈大笑,却依然摇摇头。
所有的人都呆了,大家面面相觑,苏轼看着一直没有说话的朝云,朝云笑了一下,又叹了口气道:“这里头啊,是一肚子的不合时宜!
”苏轼听了放声大笑,捧着肚子,只顾点头。
所以后来苏轼在朝云墓址所在的惠州西湖曾为了纪念朝云建过一个六如亭,亭子上他亲笔写的一幅对联就是:
不合时宜,惟有朝云能识我;
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这里说的“惟有朝云能识我”就是将朝云引为平生唯一的知音了。
也就是说在苏轼看来,连那个与他“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感情深厚的弟弟苏辙,在“懂你”“懂我”这一点上,也是不如王朝云的了。
我们说朝云是苏轼的知音,那反过来,苏轼对王朝云又是怎样呢?
苏轼被贬官到海南,那时的海南不像现在的特区,经济发达,灯红酒绿。
那时的海南是有名的瘴疠之地,在古代是环境最恶劣的流放之地,派到那儿的官就等于是发配充军,别想活着回来了。
就连天性乐观的苏东坡也不能满怀生还中原的信心,所以他在临去之前遣散家人,尤其是把家中侍女姬妾都另作安顿。
朝云这时候已经是苏轼的妾了,别人都散去,可她却执意要跟着苏东坡去“天涯海角”,死也不肯离去。
到了今天的广东惠州一带,苏轼一家终于安顿了下来。
有一天,朝云又唱起了她特别喜欢唱的苏轼的一首《蝶恋花》: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
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根据史料记载,朝云唱到一半的时候,“歌喉将啭,泪满衣襟”,苏轼就问她怎么了,朝云回答说:“奴所不能歌,是‘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也。
”原来,是“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让朝云泪满衣襟,唱不下去。
据说不久朝云就病死了,而苏东坡终其一生,再也不听这首词了。
那么,朝云为什么唱到这一句就泪满衣襟唱不下去了呢?而苏轼又为什么将其视为人间绝唱,再不听这首词了呢?
我们大多数人读这首词的时候,一般读出来的都是一种豁达甚至是有些欢快的情调。
你看,墙里的秋千上有佳人的笑声,墙外的有心人虽然空留遗憾,但终究有着“天涯何处无芳草”的洒脱。
尤其是“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那种洒脱的境界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认可,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一句常用的俗语了。
这么洒脱的一句话,怎么会让朝云泪满衣襟,甚至难以为继呢?
这就要说到“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词里所用的典故了。
这句话是从屈原《离骚》中的一句化来的,原句是“何所独无芳草兮,又何怀乎故宇?”什么意思呢?屈原是在宽慰自己说,天下到处都有香草,你又何必只怀念着故国。
我们知道,香草美人在屈原《离骚》中只是一种比喻,一种象征,是说人生的理想既然在自己的国家不能实现,你可离开故国呀!
但屈原这样说,是为了反衬自己离不开自己的祖国,离不开自己的理想与事业。
既离不开又这样说,才分外能表达出这其中的痛苦。
苏轼这句话既然是借用屈原的诗意而来,那其中的情绪就可想而知了,那并不是我们一般感觉到的其中只有旷达与洒脱,而应该蕴含着一种深切的悲痛。
这层意思,没有人读得出来,可朝云读出来了。
只有朝云能体会到,在严酷的现实面前,苏东坡只是一个墙外失意的匆匆过客罢了,所以她为之泪下。
苏东坡当时的反应是笑着宽慰朝云说:“是吾悲秋,而汝又伤春矣!
”内在的含义是说,朝云啊,没必要这么伤感,我能在这天涯海角听你唱《蝶恋花》就是人生的幸福了,其它的苦痛又算得了什么呢?
可朝云死后,爱好诗词的苏大学士“终身不复听此词”,可见苏轼当时面对朝云的落泪好像表现得很豁达,实际上他是被朝云的知己之情、知音之情所深深感动,这种感动在当时表现为克制与洒脱,在过后却成为苏轼心中一处永远温暖却又伤痛的存在。
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朝云是唯一理解苏轼的,而苏轼对朝云对他的理解又产生了巨大的理解与共鸣,也就是他们是真正做到了心有灵犀的互通。
在朝云的眼中,在苏轼的世界里,举世浊浊,只有他们二人才是彼此生命中最为清澈的存在。
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说王朝云才是苏东坡一生的最爱了。
当生死茫茫、尘世茫茫皆成过眼烟云之后,对于苏轼这样一个文化的巨匠、艺术的魂灵来说,只有最真、最纯、最清澈的情感,才是他最后的梦想。
苏轼一生都很崇拜唐代的大诗人白居易,他早年曾羡慕地做诗说“我甚似乐天,但无素与蛮。
”就是说我的才情也不比白居易差,只可惜我不像他那样拥有樊素和小蛮两位名姬,不像他那样坐拥“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可晚年的苏东坡又做诗说“不似杨枝别乐天,恰如通德伴伶玄。
”是说我所钟爱的女子不像樊素和小蛮一样最终离开了白乐天,她会跟着我海角天涯,忠贞不渝,而这却是白乐天比不上我的地方。
苏轼这首沾沾自喜之作的诗名就叫:《朝云》。
其实从爱情的角度看,白居易比起苏东坡来确实差远了。
其实不止白居易,中国古往今来的大多数男人比起来苏东坡来都差远了。
他一生既拥有过王弗这样的事业上的贤内助,又拥有过王闰之这样的家庭生活中的贤妻良母,还拥有过王朝云这样的才艺双绝的情感知音。
也就是说,苏轼苏东坡,这个男人,他几乎拥有过中国男人在爱情与婚姻上所能梦想到的所有的理想爱人。
这样的一生,又哪还会有一点一丝的遗憾呢?这让我不禁想起林徽因的那首《人间四月天》: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
对于苏轼来说,或者可以说,王弗是希望,王闰之是暖,王朝云是爱!
而东坡居士就永远生活在他的“人间四月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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